【剽窃示众】范永红《繁简体汉字没有必要并存》

15 04 2006年

【方舟子按:该文除了开头和结尾几段,中间正文部分全部都是剽窃来的,百分
之九十以上的文字照抄我在1994年左右写的有关汉字简化的系列文章《汉字简化
常识》、《简体字引起混乱吗?》、《再谈简化字》、《漏网的繁体字?》,其
实就是把我这四篇文章给合成了一篇,而只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地方注明了出处。
如此赤裸裸地剽窃我的作品,还是非常罕见的。】

  繁简体汉字没有必要并存
  2006年04月14日 15:45 中国侨网

  文/范永红

  不久前读《大中报》刊载的张赢中先生《繁简体汉字应当并存》一文(见
《大中报》第1094期Mar.31,2006),笔者深不以为然。因为张先生提出的这一折
衷方案,貌似有理,其实更谬,即违背了汉字发展的自然规律,又增加了学习汉
字的负担。学习一种汉字已属不易,同时要学习两种体的汉字,岂非更难?

  另外,张先生在文中的一些提法也值得商榷,比如张先生提到的“繁体字较
为准确严格”,“简体字的缺点也同样是十分明显”,其理由是“多伦多的繁体
字小报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错误”,这样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多伦多的繁体字小
报中经常出现一些错误,怎么能因此就得出简体字不“准确严格”的结论?看看
中国大陆每年发行上万种的报刊杂志、各种法律条款、国际协定,或者大笔的经
贸合同,张先生能查出几处不“准确严格”的地方?

  还有,张先生提出,“简体字是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现用标准简体字,
于1964年正式定案),而在此以前,我国不论大陆港台,所有文字资料,都是用
的繁体字,所以,假如不认识繁体字,那就只能限于阅读近四十年的作品了。”
这更是大错特错。

  事实上持此观点的人不在少数。据《中国时报》报道,国民党主席马英九美
西时间3月25日和旧金山的台湾留学生座谈时就坚定地表示,听闻联合国将会废
除中文繁体字,他个人非常反对,届时一定会想尽办法来阻止。他强调这是文化
传承的问题,未来若有机会和大陆协商,也将提出相关看法。马英九说,他是一
个“文化上的中国人”,他个人不反对使用简体字写字,但是反对采用印刷方式
来印刷简体字,因为这是一个文化传承的问题。他主张“繁体字”应该称呼为
“正体字”,除了它的正统性,另外也可以避免和“简体字”的称谓形成相对。

  其实,这些看法都是错误的,因此有必要提出来加以商榷并澄清。

  简体字来源于古字并优于繁体字

  实际上,汉字简化运动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一直在不断发展,国民党政府当
初也试图推行简化字,只是由于战争等各种原因而半途而废。新中国的汉字简化
运动,实际上是在完成国民党政府汉字简化未竟的事业,它的主要功绩,就是把
以前已经存在于知识界和民间的汉字简化运动转化为国家政策,积极推行,并取
得了完全的成功。

  目前大陆使用的简化字是1956年1月28日审订通过的,以后虽根据使用情况
而略有改变,但一直使用到今天,成为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1977 年,曾公布
《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在报刊上试用很短的一段时间后宣布废除。至今台湾、
海外一些攻击简化字的文章,所举的例子往往都是这个方案的,他们以为它还在
大陆通行。

  反对汉字简化的一个理由,是繁体字符合汉字造字规则,虽然难写,却要比
简体字容易认。其实汉字演变到楷书,不管繁、简,都已是面目全非了,真想知
道一个字的由来,至少也必须懂得小篆甚至甲骨文,而教儿童认字的小学教师,
哪会有这样的功力?即使有水平高超的小学老师,能把某个字为何这么写讲得头
头是道,小学生又岂能领会得了的?平心静气地想想,我们当初认字时有多少字
是通过了解字源来记下的?恐怕绝大部分字都是靠死记硬背记下的,既然都是死
记硬背,当然是笔划较简单的简体字好记好认好写。

  有一些简体字,本来是古字,比繁体字更符合造字规则,试举几例:

  先说“众”字。简体的写法是三个人叠一块,这是“众”字的最原始的写法,
甲骨文就已经这么写了,就是《周语》所谓:“人三为众。”非常地好认好解释。
可是繁体字的“众”字,有多少人知道它为什么那么写?原来它的下部,实际上
也是三个“人”,只不过变了样了,不说还不容易看出来;而上部呢,根本就是
写错了,本来的写法应该是一个横着的“目”,《说文》解释说:“目,众意。”
大概这个“目”应该是“纲举目张”的“目”,也就是网孔。网孔密密麻麻的,
确实是“众意”。既然“三人,众意”,“目”也是“众意”,未免重复累赘,
去掉这个含义不明显而且写错的上半部,剩下原本的三人,不是很好吗?

  再来看“从”字。简体的写法是两个“人”字并在一起,这也是“从”的最
古老写法,也见于甲骨文,取“两人相从”之意。繁体的“从”可就不太好解释
了,它的右上角,是两个“人”,保留了“从”的最初写法,可是其他部分呢?
我们对照小篆,才发现这个字也是写错了,它的双人旁和右下角应该合在一块,
成为一个表示行走的偏旁,这大概是在小篆的时候才添上去的,楷书再把它割成
两半,可就有点莫名其妙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个“国”字写法的演变。商金文上的“国”字写作“口戈”,
左边的“口”四四方方表示土地,右边的“戈”是武器,也就是说,“国” 字
的意思是用武器保卫下的土地。甲骨文的写法颠倒过来,成“戈口”。到了周金
文,在“口”下面加了一横,成为“或”字了。后来在“或”的左边加了波状的
一竖,表示“戈”的柄,到后来这一竖向两边扩展,成了“匚”,“或”的最后
被完全包围,成为繁体的“国”〔□或〕已是很晚的事了,大概是在李斯制造小
篆的时候。

  但是这不等于说繁体的“国”是正宗,因为“国”字还有另外一条演变路线。
非常早的时候,商金文的“口戈”写法,右边的“戈”就被省略,光用 “□”
代表“国”了,所以作废的第二批简化字把“国”写作“□”,也是古已有之。
但“□”的写法毕竟不容易辨认,所以就往里面填,这就有了“□八土”“□
王”“□玉”。如果我们到历史博物馆去,看到太平天国的旗帜,就会发现他们
把“太平天国”的“国”写成“□王”。武则天造字,也在“国”字上作文章,
先是 “□武”,后来觉得有自己给困在里面的意思,不吉,改成“□八方”
〔上八下方〕。“国”字可能是汉字中写法最多的一个字,据统计有四十一种之
多,最奇怪的一种写法是三个“秦”垒一块,大概是汉初的一种写法,取“三秦”
之意。

  这说明简化的“国”字绝对不是“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而是非常早就
在民间通行了,是最通行的写法,而且还流传到了国外,日本、韩国也都这么写,
所以大陆才会把它当成标准字。

  类似这样的简体字还不少,比如“尘”、“礼”、“云”、“电”、“胡”、
“须”、“处”等等,没有必要一一解释。

  中国现在的简化字绝对不是某几个人或某个政党的自创,中国文字改革委员
会在确定简化字时,遵循的一条总原则就是:“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来或民
间的写法,不自创。

  汉字简化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
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
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
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 “俗体
字”。今天中国大陆使用的许多简化字,在这时候就已经开始出现,例如“营”、
“寿”、“尽”、“敌”、“继”、“烛”、“壮”、“齐”、“渊”、
“娄”、“顾”、“献”、“变”、“灯”、“坟”、“驴”,等等。

  唐代颜元孙著《干禄字书》和王仁[日句]著《刊谬补缺切韵》,都收了极
多的俗体字。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发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
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简体字的流行范围,数量大大增多。根据《宋元以来俗字
谱》,宋元明清12种民间刻本中所用的简体字多达6240个,合为繁体字共 1604
个,平均每个繁体字有3.9个不同的简化字,与今天使用的简体字完全相同的有
“实”、“宝”、“听”、“万”、“礼”、“旧”、“与”、“庄”、
“梦”、“虽”、“医”、“阳”、“凤”、“声”、“义”、“乱”、“台”、
“党”、“归”、“办”、“辞”、“断”、“罗”、“会”、“怜”、“怀”
等等共达330多个。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
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
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同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
基、黎锦熙、杨树达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把
过去只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作为正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它提出的八种
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1930年,中央研究
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
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
《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 (简体字)推行,
使书写处于约易。”

  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
个。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发表《550俗字表》。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
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第二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
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这份草稿的一部分,
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虽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却是
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也就是在这一年,上海文化界组织“手头
字推行会”,发起推行“手头字(即简体字)”运动。

  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基本上本自草书。同
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本自草书,一半来自
俗体字。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抗日战争爆发,简体字运动才被迫停顿,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着手继续推
行简化汉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1951
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
字555个。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
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 个异体字。1955年2月
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
刊上试用。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
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
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
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
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 132个可作偏
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
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 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
用字标准。

  而在其他使用汉字的国家,同样也在简化汉字。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简
体字502个,除了67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
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
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 年5月,颁布《简体字
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
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
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泰国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学简体字,发行简繁对照表手册,
并在小学课本上附加简繁对照表。

  日本使用汉字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体字。1946年
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与中国简
体字相同的有53个,差不多相同的有9个。

  韩国1983年《朝鲜日报》公布第一批简体字90个,在《朝鲜日报》上使用,
与中国相同的有29个,差不多相同的有4个。

  汉字简化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汉字简化的基本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
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
造字。这也说明简体字并非是新中国政府随意自编自造的。

  汉字简化的方法是以钱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为基础的,共有七种:

  1、采用比画简单的古字。如“从”、“众”、“礼”、“无”、“尘”、
“云”等等,这些字都见于《说文解字》,比繁体字更符合“六书”,有的繁体
字反而是写错了的(参见方舟子《字源和汉字简化》一文)。

  2、草书楷化。如“专”、“东”、“汤”、“乐”、“当”、“买”、
“农”、“孙”、“为”等。

  3、用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偏旁。如“鸡”、“观”、“戏”、“邓”、
“难”、“欢”、“区”、“岁”、“罗”、“刘”、“齐”等。

  4、仅保留原字的有特征的部份。如“声”、“习”、“县”、“医”、
“务”、“广”、“条”、“凿”等。

  5、原来的形声字改换简单的声旁。如“辽”、“迁”、“邮”、“阶”、
“运”、“远”、“扰”、“犹”、“惊”、“护”等。

  6、保留原字轮廓。比如“龟”、“虑”、“爱”等。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同音字合并为简单的那个字。比如“里程”的
“里”和“里面”的“里”合并,“面孔”的“面”和“面条”的“面”合并,
“皇后”的“后”和“以后”的“后”合并,“忧郁”的“郁”和“郁郁葱葱”
的“郁”合并。这些合并在现代文中不会引起词义的混乱,简化字的使用者从未
感到不便,反而是些从未用过简化字的人在那里想当然地杞人忧天。

  有几个常用字特别值得一提:“龟”字,繁体近二十笔,简直是一笔一画在
画一只龟,难写难记,简化后保留其轮廓,仅剩七笔。“忧郁”的“郁”,繁体
多达二十九笔!写法极其复杂,也很难记(据说有一次汉学会议上有人靠写出这
个字赢得一片掌声),简化后以“葱郁”的“郁”代替,仅八笔。“吁”繁体字
多达三十一笔,简化后改为“口”形“于”声的形声字,好记得很,且不过六笔。
“衅”的繁体字二十六笔,写法也相当古怪,明白了其字源也未必能记得其写法,
简化后仅十一笔。这些都是人人必须记得的常用字,当初学繁体字的小学生光记
这几个字不知花了多少精力,而用简体字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们记住。繁体
字动则十几、二十几笔,而简体字平均七、八笔,不仅书写快速,对于计算机用
字也极其方便。要把一大堆二十几笔的字一个个都塞进十六针的字型而又不相混
淆恐怕要付出加倍的努力。简体是漂亮的宋体,而繁体却什么体也不是,就象小
孩描出来的。

  规范地使用简体字不会引起混乱

  文字必须有一个通用标准,几乎每个国家都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在制定词法、
句法的标准,在大陆这个机构就是“文字改革委员会”,它不仅简化汉字,而且
废除异体字,从而使中国大陆有了用字标准。常用汉字不过五六千,但以前几乎
每个字都有两种以上的写法(比如大家熟知的“回”有四种写法),有的写法差别
极大,相当于要记几万字才算是真正掌握了常用汉字,徒然增加识字负担。

  一个字有几种写法,很难使所有的人都逐渐采用同一种写法,因此标准是不
可能自然而然形成的,在约定俗成的基础上更需要有权威的整理。秦始皇实行
“书同文”,统一了汉字字体,新中国简化汉字、消灭异体字,统一了汉字写法,
这种“统一”都必须靠强有力的专制政权来完成,这也是造福后代子孙的功德无
量的大事。

  有人说,现在电脑普及了,使用简体繁体对于电脑都一样了。且不说现在中
文打字速度仍然赶不上手写,即使有一天赶上了,电脑也是不可能完全取代手写
的。难道为了保存繁体字,就必须剥夺汉字的手写功能?

  张先生认为,简体字破坏中华文化,因为古籍没法简化,用简体字就看不了
古文了。其实古籍是可以转成简体字出版的,而且一般不会引起阅读上的困难。
中国大陆用简体字出版了大量的古籍,中学语文课本约有三分之一的篇幅是古文,
全部用简体字印刷,并没有因此就看不懂、没法教学了。更不必说为了保存古籍
原貌,大陆还有一些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之类的出版社专门出版繁体字版
古籍,而会简化字的人,几乎都无师自通看得懂繁体字。

  简化字在大陆通行了三十多年,并没有人觉得引起了阅读上的混乱,张先生
说把“以后”的“后”和“皇后”的“后”并成一字就会乱套,因此担心“假如
我国因为汉字简化,而使年轻一代不再认识繁体字,则若干年后,当发现有‘洋
人’赞赏我们的繁体字,而再想‘抢救’时,不知道是否也需要到山东去寻‘伏
生 ’了”的忧虑实在是有点杞人忧天。有些简体字仅仅是孤立地拿来举例说明
可能是会引起混乱,但是只要放到具体的句子中,就不会有歧义。脱离了句子,
许多词组,不管是写成繁体字还是简体字,都可以有多重意思。

  “立皇后”,不论是现代文还是古文,这种说法都是指“册立皇后”,没有
人会把它理解成“站在皇帝的后面”,古文中极少用“皇”表示“皇帝”,一般
用“上”、“帝”,习惯的表达法应是“立于上后”、“立上之后”。“后生”,
毫无疑问只能是“晚辈”的意思,在现代文和古文中都不会用这两个字表示“皇
后所生”或“皇后生产”。“后爹”、“后娘”,也绝不会有“皇后的爹”、
“皇后的娘”的意思,后一种意思的表达法是“后之父”、“后之母”。

  用简体字写现代文不会引起混乱,写古文一般也不会混乱。“新语丝文库”
中的古文甚至古诗词都是以简体字为标准的,读起来跟繁体字版的并没有什么不
同。

  但张先生提出的“汉字简化势在必行”的论点本人却非常赞成,正如张先生
所言:“汉字有很多他种文字所没有的优点,但无庸讳言,学习汉字的难度也远
较他种文字为甚。简体字学习容易、书写方便,既基本保持了汉字的优点,也在
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习中的困难,对于普及文化来说,是极为有利的。”“因此,
在当前生活节奏快、需要学习知识多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花费大量
精力去学习文字。所以,汉字的简化势在必行。”

  自仓颉造字起,汉语言文字经历了4000多年的发展。它承载了中华民族5000
年的历史,是传承华夏文明的桥梁。从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到新中国推行简化汉
字,每一次飞跃都促进了民族的融合与发展。语言文字是沟通交流的纽带,有了
它,我们才能更好地表达自己,理解他人,国际间的友好往来才成为可能。语言
文字是历史与文明的载体,是文化之根。有了它,我们才得以拨开历史的层层迷
雾,感受盛唐的泱泱气概,我们才能触摸传统文化的精髓,感受中国古代文化的
博大精深。

  因此,如何保护我们的母语,如何促进汉字的健康发展,这是每个中国人的
责任和义务。我们要重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珍爱祖国语言,从身边做起,
从我做起,培养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来源/加拿大大中报)

(XYS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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